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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自动消防设备、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0-08-20 16:36:32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负责成都消防设备、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3.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
4.应做好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5.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施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中断运行;
6.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功能试验,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7.每年应委托具有建筑消防自动设施检测资格的单位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成都消防维保公司,由从事消防专业施工多年的人员组成的专业施工队伍,并成立质量安全控制部,从技术上严把质量关、从安全管理上严防事故发生。现公司主营:成都消防维保,成都消防维护,成都消防设备,成都维保公司,成都消防维保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施工管理机制,从工程维保、施工、检测上均有专业的施工机具设备、质量自检设备等;公司拥有自己的工作室,有专业设计人员向广大客户提供专业消防设计咨询与服务。公司将以过硬的技术、真诚的服务、良好的形象赢得各级领导、各方业主和各界朋友的理解、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