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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维保公司:电气安全“十不准”
更新时间:2018-05-07 17:07:28
长期以来,一代又一代人根据工作实际,将生产、施工过程中哪些坚决不允许做的事情总结出来,提炼为简短、易懂的口诀,今天,成都消防维保公司就根据自身的消防施工经验,与大家分享一批总结的“十大禁令”,供学习参考!
电气安全“十不准”
1、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成都消防维保公司(简称成都维保公司)“以人为本、以质为先、以精铸诚、以新图强”是公司的质量方针,以完善的消防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技术骨干给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我们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教诲,坚决落实《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严格执行省消防协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以最优的服务和最佳的工作热情,回报与社会,服务于人民,确保百家之安全。我们有信息、有能力的为每一位用户做到消防设施始终处于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一种完善的运行状态。